1、違禁品定義
①、法律、行政法規明令禁止運輸的貨物;
②、有腐蝕性、有放射性等可能危及運輸工具、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貨物; ③、凡具有爆炸、易燃等危險性質,在運輸、裝卸、存儲過程中,于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爆炸、燃燒,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的易燃易爆物品。
2、不得收運或夾帶危險品及物品表
①、槍支彈藥警械類
武器及其部件、各種類型的軍用槍支、民用槍支、運動槍、獵槍、信號槍、麻醉注射槍、仿真武器、炸彈、手榴彈、子彈、照明彈、教練彈、煙幕彈、炸藥、引信、雷管、導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、縱火器材
②、管制刀具類
匕首、三棱刀、三棱刮刀、半圓刮刀、侵刀、扒皮刀、羊骨刀、獵刀、彈簧刀、單刃及 雙刃尖刀(刀體八厘米以上,帶自鎖裝置或非折疊式)、武術用刀(能開刃的)、武術用劍(能開刃的)、少數民族用的藏刀、腰刀、靴刀、弓、弩(備注:若無法 區分為何種刀具,則刀體超過25厘米的一律不可收運)
③、毒品類
鴉片、嗎啡、大麻、可卡因、可待因、海洛因、搖頭水、罌粟、
杜冷丁、古柯、冰毒、K粉、咖啡因、三唑侖、安鈉咖、氟硝安定、麥角乙二胺(LSD)、安眠酮、丁丙諾啡、地西泮、鼻吸劑等。
④、麻醉藥品類
阿片粉、復方桔梗散、阿片酊、鹽酸嗎啡注射液、鹽酸乙基嗎啡、鹽酸罌粟堿、福爾可定及其片劑、鹽酸可卡因、全阿片素、大麻浸膏、杜冷丁注射液、杜冷丁片、安儂痛注射液、枸椽酸芬太尼注射液、美散痛注射液、美散痛片、曲馬多等。